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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大恶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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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。

纸条上写着:李峰没有家人、朋友被绑票,但是他的宠物狗楚楚,15年在东南亚被绑票,对方要赎金二十万美元,在李峰交够赎金之后,遭到撕票。

“居然有这样的事情!”庄波感慨,虽然被撕票的只是一条狗,可是作为养狗人士,他能体会到这种痛苦。

这种“别出心裁”的绑架案,极有可能也是那个冒充“鲨鱼”的元凶做出来的。

纸条下面还写着:另外,关于王熙世,他的“右手绑票案”似乎是一起同行间的报复行动。在案件发生之后,他的一位竞争对手向东南亚一个神秘账户转账一百万美元。这名竞争对手曾被警方调查,但是没有查出结果。

“原来如此!”庄波也感觉王熙世的遭遇有点过于离奇,像是有人针对他一样。

这么看来,那个“元凶”不但绑票,也接这种报复人的单子。

庄波的思绪飞快转动,他说:“查一下在同一时间,王胜利是否名下多出一百万美元……不,不用查了,他做那种生意,不可能把钱直接放在明面上,一定有洗钱手段。但是钱洗来洗去,总量不会有太大变化,我们不妨大致计算一下,元凶做了几年‘生意’获取的资金总量,和王胜利离开东南亚时拥有的资金总量,二者相差多少。”

他带上芋头到附近吃了早餐,回来后,便又收到了悟空的回复:根据计算,“元凶”在五年间一共挣了约两亿美元,王胜利离开东南亚的时候,拥有资产约一亿八千万美元。

看着这个数字,庄波有点吃惊,真是杀人放火金腰带,做这种肮脏的生意竟然能挣这么多。

两亿和一亿八千万,只有对钱缺乏概念的人才会说这两个数字相差不多,如果去掉“元凶”的成本、日常开销、以及洗钱的手续费,两亿变成一亿八千万,也完全有可能的。

在庄波心中,“元凶”和王胜利已经划上了一个约等号,那么,如此穷凶极恶的大恶人是凌迟案的凶手,也就不奇怪了。

但他为什么要在犯罪现场留下自己的名字?

这是一种无法无天的猖狂吗?

还是来自于认为已经处理干净所有线索的自信!

庄波闭上眼睛,想象着自己是凶手,他在尸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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